13

往昔如梦

2009-05-13 11:57 1 Comment »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你我去爬山,几乎没有任何言语,陌生的就好象我们是在爬两座不同的山。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些人明明就在走同一条路,但因对
终点的期许各不相同,所以你又并不能说大家走的路其实一样。同样的山路,有时也可通向不同的山峰,只在于你怀着怎样的期许和心境去爬。

从昨夜就开始下的细雨总算是停了,山路上尽是湿滑的泥土,好在山势平缓并无险路。我见雨已停,早早的收起了手中的伞,而你却毫无察觉的继续举着那顶透明的雨伞。我渐渐放慢脚步,落在你后面,因为这样可以无所顾忌的看看你的变化。

你穿了件白色的外套,顺着外套领上看去,脖子上还挂着黑色的细绳,不知是什么。我意识到也许就是这样稀疏平常的背影,今后也怕是难得一见了。反倒没觉得珍贵而一次看足,却只是更为不忍去端详,转而侧脸去瞧那路上的一草一木。

这儿的树都挺高,叶子却不大,聚集的雨水还不断的往下滴,滴到路边泥泞里,激起面上一圈圈波纹。在稍平缓的地,大树茂密的形成了小林,林中吹来了风,本就乌云笼罩着天色暗淡,这会儿更令人觉着是阴风阵阵,犹如荒山野岭一般。

山不高,很快到了顶。没做片刻停留,便又开始下山。对于有些人而言,爬山的过程比山顶的景色更为迷人。下山的路却并没有上山的那条好走,加之雨天路滑,更让人步步谨慎,我向你礼貌性的伸出了手,而你漠然的拒绝了。独自的走。

28

混合物

2009-02-28 1:20 No Comments »

天空一声巨响,大雨便应声而落,就是如此的突兀而猛烈,猛烈得似乎想在一瞬之间将这夜幕下万物都洗净铅华,却怎知霓虹不是火烛,多少雨水也浇不息这虚无的繁华,反倒添了一层朦胧,更叫人看不清.其实哪怕褪得去凡尘,也洗不尽人心.

我拉开整片窗帘,双手环抱着看这无根水像那落红护花般坠入人间,猜测它们是否也像许多人在为别人而牺牲自己时一样,都怀着无比壮烈的情怀,自以为万分崇高,会被人铭记于心.但其实大家都只习惯牢记别人的坏与自己的好罢了,对于自己的坏和别人的好却总是健忘的.

有人敲了下门,我下意识的看了看表,楞了一秒.正准备去开门,却没了声.也许是隔壁的小青年半夜里回家,又敲错了门.记得有人说,只有患了心脏病的
人,才会感觉到心脏时刻在跳动这件事情.就像我们经常遗忘某些细节一样,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认为它是”应该的”.恋人们在熟识后就忘记了爱情是相互的,
因为渐渐的把对方的爱当成了一种习惯,而视同为”应该”.子女们对父母从不客气,却对一个初识的人满怀谢意,也只因他们视父母的付出全为理所当然.

门外还是有动静,声音细微,如果不是夜里万籁俱静,可能真会令人毫无察觉.我略微有些警觉,蹑手蹑脚的走向门去,站住了脚步,侧耳倾听空气中哪怕一
丝的颤抖,却反倒什么也听不见了.这世界有时便是如此,你越是用劲心思的想去探清什么,她反倒更加迷糊,等到全然不在乎了,一切却不解自明.

我猛的拉开了门,原本背靠着门坐在地上的女孩像个泥人似的倒了,紧接着扑鼻而来的满是夹杂着香水味的酒气.我扶她进了屋,将她丢在沙发上,便转身去了厨房,开了煤炉,沏上壶水.等我回来时,她却已自顾自的爬上了床.

外面的雨是越下越大,还起了风,呼呼作响,我去关紧了原本留有一点缝隙的窗,随手把窗帘也拉上,因为这间小屋朝阳,清晨阳光便会射进来,心情好时觉得暖暖的,不好时反倒倍感刺眼。虽然今晚下了大雨,明早不一定有太阳,但这已成了习惯。

我望了眼床上的女孩,她蜷缩着身子像个婴儿似的熟睡着。我走到床边,把她的头抬到枕头上,她的眉头轻微的皱了皱,我又替她盖上了被,本想帮她脱掉外套,但又怕动作太大弄醒了她,也只好作罢。她却好像还有点意识,双脚从被子里窜了出来,相互借力的蹬掉了一对淡绿色的高跟鞋,鞋在落地时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我从衣柜里翻出件大衣,自己披上,坐到桌前打开了电脑,硬盘转动的声音在夜里显得格外的明显。我点了支烟,抽了起来。坐了会儿才发现忘了关灯,又走到床头的小柜前,关掉了这房里唯一的灯具—-一盏台灯。

烟头的火星冒着淡蓝色的烟,直直的向上飘走,突然听她咳嗽了两声,想必是我不知不觉的已抽了几根,这屋又小,本来通风就不好,现在门窗紧闭,烟也一时半会的出不去,都聚集起来了。我灭了手中的烟头,又从书架上随手找了本大书,拿着向半空中的烟挥舞着,想驱赶它们。

“笨蛋,都扇下来了。”她把被子裹得紧紧的,半侧着身子面朝我说,脸上还挂着笑。

01

断章三

2009-02-01 16:34 1 Comment »

1

在一个只有少数人参加的聚会上,不知是谁挽着我进了场。这是一间小洋楼里的房子,装饰风格古朴大方,但很有韵味。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旁人在厅中走来走去,却感觉他们都是透明状的,我只看见一件米色的风衣从门口进来,穿越人群,径直的走向阳台,奇怪的是这个场景,我理应是在人缝中瞧见到,但印象中从她进门到消失都没人挡住我的视线,一点也没,我从始至终看到的都是一件完整的风衣。

通往阳台的门沿上挂着白色绸缎的丝带,顺着边缘装饰着整个门框,不知想要叙述着怎样的风格,令人摸不着头脑,或者只是它的主人在某个闲来的下午突发奇想的杰作。我望着那门框发了呆,突然只见固定丝带的不知什么东西松掉了,整个丝带顿时往下坠落,随着从阳台上吹进来的风在空中缓缓飘向屋内。没人注意到它,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自顾自的围着圈儿说笑。

这时我才记起身旁还有那个陪我同来的女孩一直坐在身边,我侧头仔细端详了她的脸,挺美的,但确实不认识,于是起身离开。我不记得为什么要和她一起来,但我清楚,是我带着她来这儿的,而不是她带我来的。我更明白的一点是,虽然我俩是一起来的,但并不会一起走。她现在还陪在我身边,只是希望我主动的离开而已,从她的眼神里能读出这样的讯息。

我走到客厅的中央,拾起了地上的丝带。奇怪的是走了一圈,并没人和我打招呼,哪怕只是礼貌性的点点头,就好象我也是透明的。我故意在每个小圈子边上晃悠,以便看清每一张脸,都挺熟悉,却叫上不名来。或许我从来就不知道他们的姓名。

我无趣的走到了靠近阳台的单人沙发边,坐了下来,把丝带随手放到了手边的茶几上。隐约听到阳台上有人在交谈。两个女人的声音,时而窃窃私语般的低沉,时而毫无忌惮似的高亢。低时就好像全世界都在偷听他们的秘密,高时又仿佛是在阳台上演唱着高雅的歌剧。

“你看见他没?”

“谁?”

“你知道我说谁。他怎么会来这,你请来的?”

“我还以为是你请的。”

“怎么可能。瞧见那女的没?”

“恩。”

“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女孩。”

“随他吧。”

“谁管,就是说说。”

我觉得偷听并不是什么好事,虽然也不是有意,但没学会闭上耳朵的功能也是我的不对。所以只好回到原来的座位上,正如我所料,那女孩也早已不在了。

坐了许久,也无事可做,看了看墙上的钟,挺古板的样式,时针却是彩虹色的,指向着端端正正的汉字“三”与“四”的中间。

“给,白开水,找了半天,这里连茶叶都没有。”

我都没注意身边又多了个人,一只特细的手端了个水杯悬在我面前。

2

顺着这手,我瞧见一女孩,正是穿着米色风衣的那位。她朝我笑了笑,我也礼貌的回敬了她一个笑。她又朝我笑了下,把空中的手臂更伸近了,我才意识到这笑的真正的含义–让我接过她手上的那杯热水。我确实在那一分钟里只顾看她的脸而忽略了她的手。

我接过了那杯水,倒得挺满,都快要溢出来,要命的是还挺烫手。所以我赶紧把它放在了前面的玻璃茶几上,放的过程中还忘记把望向那女孩的头侧过来专心做这事,导致没有看见茶几上还有一打火机,而我就那么巧的把水放在了它上面,幸亏我眼不疾但手还不慢,两手协助及时的挽救了那杯水,虽然其中还是有些过于热情的水顺着杯沿帮我洗了把手,害我烫得直摸耳朵根子。米色风衣似乎觉得很有趣,捂着嘴巴在一旁笑,我双手还放在两边的耳朵上望了她一眼,她才察觉这样并不礼貌,于是停了笑,从荷包里掏出了一包纸巾,抽出了一张,拎着一角在空中抖了抖,然后才递向了我。

我接过纸,擦干了手上和耳上的水,才记得说了声谢。她正眼打量着我,看得让人生了怕,只得随便说了句今天天气不错,本想用此缓和下气氛,她却更加好奇的看我,最终还是忍不住的开了口:“你真的不认识我了?”

我被她的话吓了一跳,只得努力回想,我知道以这种陌生感的程度,全名肯定一时半会儿是想不起来了,但起码想起个姓或外号顶着先也是好的。想了半响还是宣告失败,只好硬着头皮碰回运气:“哦…李小姐啊。”

还就被我给蒙对了,她回了句:“算你还有点良心,我还以为你完全把我忘了呢。”

我一边继续说:“其实我早就认出你来了,和你闹着玩呢,忘了谁也不会忘了李大美女。”另一头在心中想这招还真挺管用的,这还是在一本书上偶然看见的,上面教人只要忘了对方姓名,就猜“李王张”。

她笑着和我打趣:“少来了你,忘了就忘了吧。不过忘了也好,我也没指望你成天记着,没听过一句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话,用得妙。”我把手上的纸揉成个团扔进了篓,继续解释说,“一来,你把我比作了贼,二来,你把自己比成了值得去偷的…宝。这两比喻用得太贴切了。”

虽然话题是她开的,但话被我说白了,她也略红了脸。

(未完)

09

断章二

2008-10-09 15:03 No Comments »

一个人来到海滩,这是一片一直在脑中停留而不愿消褪的海滩,它承载了太多关于你的回忆。只是当美好不再时,过往的每一份欢乐都已转化成如今的每一份伤感,重到压着人喘不过气来,却又不能怪罪于它,因为今日的伤都源于昨日的爱。独自走在这离开了多年的地方,好似一下子时空穿梭着回到了过往,只是天气总感觉没有印象中的那么灿烂了,还记得曾经在你家楼下等你,然后骑着脚踏车载着你载着欢笑一直驶向这片海滩,当时天真的以为可以就这样一直载着你驶向世界的尽头,驶向我们的未来,驶向一个除了我们没有任何人可以到达的地方,就连沿路的花儿都在羡慕我们的美好。然而如今重寻那条路才发现,路也不再,而旧时的花儿也早成了独自疯长的野草。记忆里的中所有事物都似乎不再,只留下了这一片没人能搬走的海滩,然而就像没人能两次踏如同一条河流一样,这片海滩其实也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记忆中的那片海滩了,因为我早已没了你。

过去你总和我说你最爱的是大海,所以总是天天拉着我来看海,哪怕是从你家的窗外便能望见的大海,你却总要每日都亲自来看望它,好似成了朋友。有次也是这样的日落时分,你突然脱掉鞋,赤脚站在沙滩上,面向大海做出一副冲刺的姿势,然后别过头来一副严肃的对我说,“我要给你把太阳抢回来,你等着。”我提醒:“你不会游泳。”你却不屑的头都不回便丢下一句“我会飞”,便真的冲向了大海。跑到离海水还差一步的地方却又来个急刹车,转了回来说:“算了,今天没带翅膀。”然后捏着我的脸说,“而且,飞去太阳的路实在太长了,我要是在路上想你了怎么办呢,所以还是不去了。”我淡淡的笑了笑然后默默想着,总有一天你会去追寻你的梦想和那颗属于你的太阳,而那时我只能放开手中的线让你没有束缚的飞翔,如同那句歌唱到的:“如果你想飞,伤痛我背。”

不知不觉的已走到你家的楼下,过去的你总在那个窗台边站着等我,只要看到我便马上脸上笑开了花,你说是因为看见我骑车的样子总觉得傻傻的令人发笑,我问:“你坐我车上时不也看得见么,怎么没笑?”你却说;“坐上面就只能看见你的背影,而你的背影总让我感到莫名的伤感,所以便没了笑意。”直到如今,我都没有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只知道现在的我甚至连你的一个背影都看不到,即使已站在了曾经的窗台下,看到的也只是冷冰冰的幕墙。就像这些年的每一个日夜一样,看见的世界都是冷色调,可能只是因为早已失去了那个可以点亮我生命的女孩。

01

一.

我们坐在街角的咖啡店里,她嘴角挂着笑问我是否换了口味,我摇了摇头。她转过头向服务员点了两份我几年前爱喝的饮料。我望着她的侧脸,在心里默默的问自己:为什么会摇头。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是下意识的。

这几年来,我几乎把过去所有最爱的习惯都换了,包括饮料。可能是人们在潜意识里都是念旧的,所以一旦有了某个足以让人萌生怀旧之心的起因,便一发不可收
拾。就像现在的我和她,在多年后的偶遇。这个引线唤起了潜意识里所有旧的习惯和喜爱,可能大脑里想尝尝当初最爱口味的这个念头在瞬时强大到足以支配身体做
出了摇头的这个举动。

她早就转过来望着我,说:”想什么呢,见到老朋友还在那里发呆,这可不礼貌哦。”

“没什么,这是在想你怎么会出现在这条街上。”

“怎么,哪条法律规定了我不能走这条街上么?”她还是带着那副爱笑的脸。

“那倒也没。只是觉得奇怪。好久不见,最近好吗?”

“拜托,别这么俗套,行么,我就知道你会问这句。”

我说:“但这句话,我可想问好多年了,一直在练习着,就想着哪天能遇见你的时候问。”

“那我就偏不答,让你再练习个百千遍,天天有东西在嘴里念叨着,免得把我给忘了。”

“你还是这样爱折磨人,我又见不到你,还让我天天想着你。”

她用手在玻璃上随手画着什么,说:“那是因为过去我想你想太多了,所以现在该你还了。”

“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是吗?”我笑着问。

“对了,就是这个理。”

我还真的曾想过和她相遇的情景,想着那会是怎样的。几年来,在几个城市往返,过着近似流浪的生活,四处漂泊着。但却不觉得是在漂泊,因为心中没有归属感,
对于一个心中没有根的人,走在哪里都是一样。我不否认偶尔也会有某种思乡的情怀,但却从未有过“回去”的想法。因为当初选择离开的原因便是没了值得留下的
理由。这次回来也纯粹只是工作的原因,要做短暂的停留,之后便再次离去。当双脚时隔几年后再次踏在这过去的土地上,心中依然没有特别的感觉,除了出门不用
问路或看地图而已。

该完成的工作都做的差不多了,所以利用最后一个下午的时间出来闲逛。去了几条过去最熟悉的街道,看看是否有所变化。关于这次的回来,我没有通知任何一个过去的朋友,就像当初离开的时候也没有通知过任何人一样。我已经习惯了与“过去”二字斩断所有关联。

“看来他们说的没错,你越来越不爱说话了。”她已经在玻璃上画上了属于她标志性的符号,抬起头说。

“我已经几年没和他们联系了,他们还会提起我?”

“别以为其他人都和你一样无情无义,就这样不声不响的离开了,都有谣言说你死了。”

我收回了目光望着面前的茶杯说:“其实和死也差不多。”

“别老说些不吉利的话,这不是好端端的坐在我面前么。”她眉宇间换了种颜色,说,“只是感觉少了点什么。”

“也许是多了点什么呢。”我缓和着气氛。

她笑了笑,“那倒还真没看出来。”

顿了一会儿,她还是忍不住问了句:“能不能告诉我,这几年你都到哪里去了?”

我苦笑了一声,把脸侧到一旁,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下着零星的小雨,路上都是冒雨赶路的人。雨水打在路人的伞上,又沿着边缘滑落到地上,想着曾在几千米高空的它们,是否也曾想过有天会像这样无谓的坠落。

她看见我没有回答的意思,也便不再问。静静的陪我坐着,看雨,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一切。两把雨伞在相遇时轻轻的擦碰着,而它们的主人丝毫没有感觉
到,就这样如此的擦肩而过。人的一生会有多少次的擦肩而过,而是否在这千万次中有遇到同一个陌生人。只是没人会知道,我们始终在埋头赶路,永远也不会记得
曾经路过了什么,而又错过了什么。

我转过来看着她,她还是喜欢在若有所思的时候用手托着下巴,定格似的一动不动。我从来都不去打断她,即使有时真想钻到她脑中寻觅着是怎样的思绪会让一个对
什么都似乎提不起兴趣的人如此入迷。每次都是她从脑中的那个世界跳脱出来时便发现我也学着她的姿势将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的望着她。她总说这样看人是要收钱
的,我开玩笑的回她:你自己跑出来了动物园那能怪我。

“还是这么喜欢偷看我?”她察觉到了我的目光。

“这么多年没看了,我总要仔细看看有啥变化。”

“那你看出什么结果来没?”

我说:”还没,和以前一样:乍一看,脸上长着鼻子眼睛和常人一样;定睛一瞧,五官开始模糊;再仔细看,就只能看到一个漩涡;越看漩涡越大,最后把人给生吞了进去,进去了之后想出来,就一个字,难。就像着了魔一样的,一日不看便难受,要是几天不看那还不如死了痛快。”

“你不是也几年没看照样活生生的坐在我对面贫,再说了,怎么说得和妖精似的,有你这么赞美人的么?”她没给好脸的说。

“历史上有名的美女都和妖精是一家的。天仙下了凡那就都属了妖,你说咱人间的凡夫俗子怎能经得起您们那种美貌的诱惑呢,指不定为你们犯下什么错误,所以赶紧把你们写到史书中已警示后人,提防着。只是没想到后人更没出息。”

”恩,对了,刚才就觉得少了点什么,就是少了这张爱臭贫的嘴。“

我笑了下,说:”好好好,不贫了,说正事。我明天就走了。“

她一脸的惊讶,问:”不是回来了吗,怎么又走?“

”这次只是出差。“

“你就不能搬回来么?有你这种人吗,连‘回家’都称做‘出差’。”

我说:”这里已经没有我的家了。“

她有点激动:”那要看你怎么定义‘家’这个概念。“

我没有接这个我真的搞不清的问题。这个曾让我迷惑了几年的问题。

我们相对无言的坐了一下,便结了帐走出了店。因为中午出门的时候天空还是晴朗的,所以我没有带伞,刚才之所以能遇到林怡也是因为我见突然下了雨便走进了这
家店,挑了个靠窗的位坐着,反正早早的回去也无事可做。坐着有一会儿,突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窗边一闪而过,我甚至没有看清那个路人的脸便本能的冲了出
去,面朝那个匆匆的背影叫了声:”林怡“。她回过了头,我便看见了这张熟悉的面容。

01

二.

我们从咖啡厅出来后,站在门外,我问林怡刚才是准备去哪,她说回家。

我问:“你家没搬吧?”

她点了头,问:“你先在住哪里?”

我指了她来时的方向,说:“那边。”

她紧盯着我的眼睛说:”那我送你回去吧,你也没伞。“

我瞎扯了一个理由:”我现在还要去办点事,你先回去吧,我自己做个车就可以了。“

她定在原地什么都没说。我伸手去拦了辆出租车,拉开车门便坐了上去,正准备向她挥手再见的时候,看见她突然冲了过来,拉开车门,直接坐了进去,把我挤到里面。然后对司机说了句:”走吧。“司机回了头问她去哪,她把头侧到窗外不带好语气说:”问他,他去哪我去哪。“

我诧异的望着她,看她叉着双手在胸口,死盯着窗外,就连呼吸都比较夸张的样子。这几年没见她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起她,有时也会萌生非常想见她的冲动,甚
至于在梦中,但真的见到后反倒希望这场会面早点结束,哪怕是逃跑。我便是这么的残忍,对于她而言。所以对于她这时的发作,我虽然有所惊讶,但也在情理之
中。

我没有立刻安慰她,因为我也确实想不出安慰的话,我们就这样坐在车里,司机起初还有一茬没一茬说着话想与我们攀谈,后来察觉出气氛不对也便没趣的专注于开车。我也没有直接告诉司机地名,只是叫他往前开。

这是一条过去我上学的必经之路,那时我总是骑着自行车在这条大道上飞驰着,从来不顾其他,放肆的和同学赛着谁先到。有时无奈只有一个人,便和公车比,我的优势就是不用靠站停,所以即使它速度快但从总路程来看也是不分伯仲的。

我专注着寻找着自行车道上是否有着和我当年一样的小孩。只是很可惜,这个时代的孩子似乎都不怎么骑车了一样,很难找到一个。我将目光收回到了车内,却发现她带着锐利的眼神望着我,差点被吓到。

她说:”不是有事么,这是去哪?“

我顾左右而言他;”我还是先从你回去吧。“

”我不,陈洛,我告诉你,你别想再这么轻易的一走了之。“

我无言以对,只好沉默。就这样过了几分钟,我看她,她的双手已没叉在胸前了,只是放在腿上,右手用力的握着左手,食指在手背上前后游走。半低着头,上嘴唇
轻咬着下嘴唇的内侧,动作很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把头半侧到她的面前以使自己能看清她的眼睛,她伸手推开我的头,还带一丝怒色的说:”我没哭,放
心。“见我脸上露出了笑又补了句,”不值得。“

我继续讨好道:”你不回家,那我带你去吃饭吧,反正我也饿了。“

她并没有转过来,只是斜着眼问:”真的?“

”要不就去学校那条街的喜来吧?好久没吃了,挺怀念的。“

”早拆了。“

我诧异道:”那么好吃的酒楼,怎么就拆了呢?“

”谁知道,经营不善吧,再好的东西,只要经营不善都会垮掉,比如感情。“她说最后两个字的时候转过脸来用眼睛瞪着我。

我并没有想要接她的话题:”那你推荐一家吧。“

她没有征求我的意见,直接和司机说了一个地名。这地名,我知道,不是别的,正是她家。

我望向她,她并不言语,只是拿着手机发短信,没有任何准备回应我眼神的意思。我也只好作罢。

到了后,她先下了车,站在车门前,视线一直不离开我,就像盯随时可能会逃跑的罪犯一样。我在车里扭捏着,并不想下去,她伸拉了我一把说:”别磨蹭了,反正你也逃不了。“

我也只好乖乖的跟着她上了楼。她家在11楼,但她过去回家从来不坐电梯,总是要我陪她爬楼,她说这样有两个好处,一是可以减肥,二是可以和我多呆一回。

进门后,她并没有向坐在客厅的父母介绍我的到来,而是直接走向了厨房。我照例换了鞋,过去常为我准备的那双蓝色拖鞋依然摆在第三排的鞋柜上,只是生了灰。

林怡的父母看见了我,非常高兴的和我叙旧。说我好多年没来了,又问我这些年都干什么去了,过得好不好之类的,我只是笑笑的说都还好,并询问了两老最近的身
体如何。他们过去就对我很好,因为和我父母的关系,所以拿我当亲人看待和照顾。我也很喜欢他们,在长辈里,他们是我见过最通情达理的,对人都很友善,包括
我们这些晚辈,所以很值得尊敬。

和他们唠了近半小时的家常,林怡也做好了一桌的饭菜。其实我很惊讶,因为过去从来没有见过她做饭,最多也就是饿了下个面条我们一同吃罢了,而如今看到这样一桌美味而丰盛的菜竟然是出至她手,着实不由感叹于这几年她的改变。

林妈笑着说:”哎呀,今天真是托了陈洛的福,又能吃到林大小姐的菜了。“然后转向我说,”要知道,平时求爷爷告奶奶,她都不敢下个厨。“

林爸也附和道:”那不是么,上一次吃还是我过生日。一年等一回啊。“

林怡笑着对我说:“别听他们的。”然后问她妈,“刚才发短信让你买的豆腐怎么也没买呢?”

林妈一边盛饭一边说:“没了,我一收到你短信就去超市了,你说的菜都买了回来,就是豆腐没买到,都卖完了。”

我接过林妈递来的饭,想着过去和林怡一起吃饭总是要点豆腐,各种做法都喜欢。

我们四人围坐在她家的餐桌上边吃边说笑,这种感觉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了,这几年来我对于吃饭都很随便,每餐都几乎是胡乱的解决,甚至经常忘记上一餐到底是吃了还是没吃。

我看着她父母脸上的笑容是那样的真切,谈的也都是生活上的小事,却在他们口中讲得如此的生动有趣,令人向往。外面的天色也暗了,她家向来都只开几处的落地
台灯,发的都是淡黄色的灯光,唯有我们现在吃饭用的餐桌上有一个很精致的小水晶吊灯,发出的是白色光芒。在这独有的白光统治区,我却感受到了内心的暖色。

吃完饭后,我在她家小坐了一会便提出了告别,在她父母礼貌性的挽留后,我还是一一道了别。林怡和她父母说出来送送我,虽然我一再说不用了,但她还是坚持送我下楼,我也不好再推脱。

我们乘了电梯下楼后,我便对她说:”上去吧,今天风大,别送了。“

她并不正视我的眼睛,而是挽起了我的手臂陪我走了出来。雨已经停了,只是气温还很低,刮着不大不小的风,吹在脸上不痛不痒却也带给人一丝寒意。她没来得及
穿外套便送我出来,略显消瘦的身躯抵不住这阵阵寒意,便越发的紧靠在我身上,此刻我有一种想抱她在怀里的冲动,但还是克制住了,只是把外衣脱给了她,她穿
上我的衣服后依然紧紧的抓着我的手臂,就好像几岁的小女孩在人群中紧紧抓住父亲的衣角害怕走丢一样。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也没有言语。俩人只是这样在空
荡荡的街道上走着。

这条街道,我过去就很熟悉,它虽然也是条宽阔的马路,但却没什么车会经过,因为公车的起点站都设在这条街道前面的入口处,所以来往的只是后面几个小区的住
户和私家车。只要到了天黑,这条街就非常寂静,住这里的人多半是老人,普遍不喜欢夜里外出,只是在家里呆着看看电视之类的便睡了,况且这条街上除了几家餐
馆和街角上的一家大型超市便也没了更多的去处。路灯也是昏暗的,十之有八都是坏的。所以虽然只是短短几百米,但走在夜里,便依旧看不到尽头,就像一生也走
不完似的。

过去送她回家时,我总是陪她走,就和现在这样。这样的感觉是那么的令人熟悉,熟悉到令人不由的会产生了时间上的错觉,就好象走着走着便走回了从前,穿越了时空一样。


走路总是很快,特别是一个人的时候。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而养成这个习惯的原因却是因为赖床,以至于上学时总是会迟到,所以穿衣洗脸走路都练就得非常之迅
速。而她却不一样,做什么事情都是慢慢的,她说,走路就是要慢慢的走,吃饭就是要细嚼慢咽的吃,人生便是这样,任何过程都要需要细细的慢慢体味才能品尝出
个滋味。所以和她一起的时候,我总是有意的放慢着节奏。因为两人在一起,就好象是双钢琴协奏一样,要想天衣无缝的和谐,就必须相互配合着,看着自己的曲,
还要听着对方的音。

百来米的路,我和她走了数十分钟,没有交流,也没有对视。但无论行多慢,路多长,终归还是会有个尽头的。就这样一路,
从寂静走到了繁华,路越来越宽,人越来越多。我站住了脚步,缓慢的抹掉了她挽着我的手,正对着她,说:“别送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嘛。”她仰起头来,用那
无法形容的眼神望着我。路灯昏黄的光,落在这张美丽的脸上,反射出时隐时现的闪闪泪光,只教人怜惜。

我露出了笑容想带她走出伤感:“你别这样,好像生离死别似的。”

她用手拭了拭已流到脸颊的泪:“我知道,你肯定还是会像当年那么不告而别。”

“别哭了,我告诉你明天飞机的航班和时间,你可以来送我。”我从兜里掏出了一包纸,抽了一张递给了她。

她拿纸擦着眼角,听到我的话,停了动作,手还留在空中:“真的?”

“骗你是小狗。”

她破涕而笑:“老是这句话,都当几百次小狗了。不信。”

“那我告诉你我住的酒店和房间,明天你来找我。”

“那也不行,你要先跑了,我怎么办。”

“你把我里面兜的钱包拿出来。”我指着穿在她身上我的外衣。

她掏出了我的钱包,顺手准备打开来看,我一把抢了过来:“这习惯可不好。”

我从钱包里拿出了下午买的两张机票,抽了一张给林怡:“机票都给你,总该信了吧。”

她疑惑的望着我手上另一张机票,说:“你怎么买两张?”

“我和同事一起来的,总不能一人走吧。”

“那你都给我。”她伸出手来。

我无奈的把这张机票也给了她,她拿着两张机票冲着我傻笑,然后摆了摆手说:“你走吧,快回去睡觉,明天来赎回机票。”然后转身就往回走。

我望着她的背影,想着刚才打死都不肯撒手的,现在连头都不回了,觉着可气又可笑。站了会儿,突然想到了什么,朝着她的方向喊了句:“你电话多少啊?”她站在近五十米开外,半转过头来回了句:“没变。”

我不由的笑了笑,转身也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