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那天后,任何一个苟活于世的人都是耻辱的。

因为无动于衷的看客和冷血无情的屠夫,从本质上是没有差别的。

《XXX》,是部纪录片,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名字不能说。当然作为一名曾经的共青团员,我理因不该隐瞒自己的真实看法,但我今天就是不说。

在此我只说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人,他没有衣服和鞋子,双脚也是残废,只能在地上爬,他没日没夜的向上天祈求,祈求上天能派个人来拯救自己,解放自己。而突然有天,天上没来人,乡下却来了个人,送给了他件衣服并许诺今后能治好他的双腿,让他从此可以站起来,过上幸福而自由的日子。这些对于这个残废来说,看上去太美了,就像一个梦似的。于是他信了,因为他除了没有衣服,鞋子,双脚以外,他其实真正没有的是大脑。后来,那个像神仙一样的人,真的达成了当初的许诺,给了他衣服,但没有给鞋,治好了他的双脚,但只能跪着。最主要的是,他依然没有大脑,因此他觉得能跪着强过于趴着,没有鞋子起码有衣服。之后,他便这样开心的跪着走路,而且越走越快,后来他居然觉得自己哪怕没有鞋子,哪怕只能跪着,但走起路来似乎比那些穿了鞋站着走路的人还要快,于是他开始用跪着的姿态跑了起来,并藐视一切站着的人。

待他磨破了膝盖上个每一寸肉,鲜血不住的留,生命都受到了威胁时,才发现:原来有些东西,是那么的重要。

因为,谁也不能解放谁,谁也不能被谁所唤醒。能解放自己的,只有自己;能唤醒自己的,也只有自己。等大多数人都自我解放自我唤醒后,才能看得到所谓的希望。这样的事情,只能等,否则任何虚伪的胜利都只是:一个皇帝倒下了,而另一个皇帝起来了。

有件东西,你想要它,不能因为是它看上去很美,所以你想去要。而应该是:这个东西是你真正的需要,那是一种内心深处的渴求,那是一种愿用生命去换取的决心。

这个故事,它像一个没有成熟的果子,注定是苦涩的。但它又像一颗播种下的种子,注定是要发芽的。也许我的有生之年看不到这个故事的结局,但哪怕只是想想会有那么一天,就觉得真的很美了。

20

rather than love, than money, than faith, than fame, than fairness… give me truth.

Some people feel like they don’t deserve love. They walk away quietly into empty spaces, trying to close the gaps of the past.

If we admit that human life can be ruled by reason, then all possibility of life is destroyed.

you are wrong if you think that the joy of life comes principally from
the joy of human relationships. God’s place is all around us, it is in
everything and in anything we can experience. People just need to
change the way they look at things.

When you want something in life, you just gotta reach out and grab it.

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The freedom and simple beauty is too good to pass up…

十二 28

很久都没有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有感觉了。最近看的两部除外,一是《浮出海面》,一是《过把瘾就死》。前者是因为知道写作的背景,所以一开始便把它当作回忆录来看,纯当是真事儿,不自觉的就被感动了,哪怕里面并没有些感人的情节或浪漫的桥段,甚至于故事中的矛盾和起伏都不强烈,但反倒打动了人心,也许最平淡的故事才是最美丽的爱情。

而《过把瘾就死》,确实在看的过程中感到了心疼。这种在心中消失了很久,就连说出来就觉得特矫情的感觉,居然被一部小说诱发了出来。突然想到一句话:“爱,难道就是互相伤害?”也许真的对于某些相爱的人而言,还就是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杜梅和方言的事终究都会发生在每个人身上的,但可惜的是不一定会包括他们的爱情,而只是争吵与伤害。

十二 19

最近接连看了两部国产连续剧–《河流如血》和《与青春有关的日子》,对于习惯了美剧日剧的人来说实属难得。

《河流如血》太过玩弄观众感情,所以中间跳过了十几集直接看了最后的结局便草草收场。《与青春有关的日子》相较而言更为出色,不过大故事的设置不是很喜欢,看前半部还感觉非常不错,到后来就越看越觉得没水准了。

对于《河》中的陶菲菲这个角色,是很喜欢的,虽然我知道悲剧就是在你面前把美好的东西通通撕给你看,但还是受不了海岩这样折磨这个女孩,起码最后让男主角感动的抱抱她也让人好受点。前面那个单纯的菲菲还是挺讨喜的,当然即使到了最后,依然和《与青春…》中的李白玲一样,也是值得一辈子去爱的,原因很简单:不管她们睡过多少男人,但从始至终都只深爱着一个男人且没有变过,单这点就是很值得尊敬的。可惜的是,他们爱的那男主角都不知好歹,方言还算是个折腾,陆保良那就不是个男人。真觉得女人的那句台词永远都是对的:“男人全都一样,不是个东西"。

真是人生只如初见该多好。就像《与青春…》中说的:人生就是一场牌局,待到知道了这场游戏的规则后,玩着玩着就有人开始玩浑的了。最后赢了天下,却输了自己,因为只要那份纯真不再,一切就都回不去了。而许多人都是跑了一大圈后才发现原来真正想要的其实早就有了,只是跑着跑着反倒又给丢了。

十二 07

在短篇里,至今为止最爱还是张的《霸王别姬》,由于近期一个名词一直在眼前晃悠着–梅兰芳,于是翻来了旧片《霸王别姬》来看,因为我不认为陈凯歌以目前这个状态能成功的超越过去的自己,哪怕只是“复制”和“重复”也许都做不到,所以不如直接看逝去的经典。有些东西,一旦逝去便真的逝去,而且是永远的,正如才华二字。

蝶衣死了,虞姬死了。蝶衣不是单纯的为小楼而死,他是为爱而死,正如虞姬之与霸王一样。当然这样的想法,是因为一直沉迷在张爱玲的那段故事中去了,霸王即使在垓下死里逃生冲出重围,最后反败为胜赢了刘邦真做了王,虞姬迟早还是会选择一死,因为她爱得纯粹,爱得深沉。

真爱,是有重量的,而这分量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承受。对于用情至深的人而言,它便正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在年少懵懵懂懂之时,我们常常怀着强烈的炙热之情口口声声喊着要去追求真爱,人生在世没有至少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着实是一种罪孽。爱过恨过之后,便又开始逃避真爱,有些人学会了享受孤独,有些人学会了虚情假意。印象最深的一句话还是:“我不能接受她,因为她是真的爱我。”

我更偏向于,虞姬是为了那份纯粹而死的,正如蝶衣之死。有人说,蝶衣的死是因为他入戏太深,分不清了戏与人生。说这话的人,往往自恃于能游离于真真假假戏里戏外之间。就像许多男人口中最常见的借口:那只不过是逢场作戏罢了。世上没有不会说谎的人,所以世上便没了真实。任何人不需学习便可以成为虚情假意玩弄爱情的高手,只在于愿与不愿。然而没有一个人能够真的做到在虚实间从容的转换,哪怕真的到了曲终人散之时,很轻易的便能做到拍拍屁股走人,然后在转身之前留下一句:这只是一出戏。待到夜深人静之时,转侧难眠之刻,再扪心自问:真的就没有过一丝的动情吗?–有多少人便是这样玩着玩着便不知觉的玩过了界。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

更何况这样的戏子本非真正的戏子,他玩的只是低俗的玩意,因为没了纯粹便没了乐趣,剩下的只是郭伦之乐。真正的戏子,玩弄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纯粹而完整的将自己投入于戏中,尽心尽力的去演每一出戏,才能享受那份不容一丝虚假的真实。

那份纯粹,只有入戏甚深直至分不清戏与人生方能体味。

十一 06

好多本正在看的小说,都是看了一段第两天便换了一本,隔天又换回来交叉的在看,这本《万物生长》算是少数几本没有与其他交叉一直连续在看的了。看的时间也算最长,应该是书厚而并非放慢了阅读的速度。读了几天,每次数小时还是没看完,实在忍受不了于是熬了个通宵看完方休。

书中有三个女主角,一个前任女朋友(初恋),一个现任女朋友,一个未来女朋友(猜测)。 前两者的人物形象并无大多区别,如果剥离主线故事,把两个名字换了过来也不会影响阅读,以至于让我一开始就差点假设现任便是初恋,只是换了一个称呼。或者说现在我也无法分出两个人的区别,当然不排除大部分人的恋爱习惯,下一任很有可能都是上一任的影子,起初让自己感觉其实爱的还是同一个人,只是换了张容颜。慢慢的也就分不清爱的是她身上那熟悉的影子,还是眼前站着的这个人。慢慢的当这点也渐渐都模糊了,便真的爱了。

正如作者最后说的,他没有讲出一个故事,只是还原了几个过往的片段。如果扩展开来,还可以写一部前篇和续,分别以初恋和另一个女主角的名字来编年。

以每一任女友来将自己的生命写成一部编年史。换一任女朋友就好似换了一个朝代。在表面上一切都似乎是崭新如初,但如果仔细寻觅,你总可以在落寞的角落里找到前朝曾经繁华过的遗迹。

10

电影开幕,李米边开出租车边嘴里不停念叨着一串数字,我就开始猜想着是不是她被告知必须不停的念叨着一串数字“4, 8, 15, 16, 23, 42…”如果停了,她的出租车就会产生大爆炸,以至于毁灭整个地球。之后很失望,原来只是一串男友信上的数字,是邮戳么?不知道,懒得去猜想了。不过后来还真的猜想过,她在最后收到一银行保险柜钥匙,就猜想着这保险柜里藏着一个巨大的秘密,然而不仅需要钥匙,还需要一个8位数的密码,而密码却没有在信封里,她倒呀倒的,就是没有密码,她就想啊,为什么会不告诉我密码呢,最后想到了,不告诉肯定是因为不用告诉,因为已经告诉过了,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个小本本,上面密密麻麻的记录着每一份信的邮戳编号,这其实就是一本密码本,然而可想而知,那个保险柜中的秘密是何等的巨大,势必关系到了地球存亡与否。于是女主角对着密码本苦苦思考着如何破解,然后…

一开始想着,方文?一定是个坏男人,玩腻了就甩,甩也不好好甩,直接不负责任的玩失踪,然而这女的如果不是脑袋不开窍呢,那肯定就是某悬疑剧的女主角了,明显是被甩了,干嘛还要找。当然最后还是可以理解的,明明甩了自己,为什么又要在失踪的状态下坚持和自己写信呢,而且一坚持还就四年。四年时间可长可短,对于天天在一起的情侣也不一定能坚持住,异地恋就更让结束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结局,然而是什么,一直在思考着,是什么让一个明知道自己被甩的女人坚持了四年之久,但到了最后这个疑问又变成了是什么能让这个男人坚持这么久。这才是最大的猜想,一个处在纸醉金迷世界里的男人,是怎么一边纸醉金迷而又一边对自己的初衷永不放弃的。别跟我说这是他妈爱情的力量、

后来猜想着方文一定是个大毒枭,背井离乡的想去闯出一翻天地,只是最后无奈选择一条危险的道路,然而在他看来,其实做什么都一样,要想获得些什么,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获得和付出之间是成正比的,所以选择了一条最快捷的道路。一开始的梦想其实很简单,就是开一家超市,但而后因受金钱等诸多因素的原因不能自拔,最后追求着追求着就忘记了自己最初的梦想和最爱的女孩。所以怎么看方文都是个坏男人,但却是个可以被理解的坏男人。

拜得喂:中间一段李米被劫持的戏,演得也忒假了点吧。

在我看来,整个故事其实可能都属于李米的猜想,其实她根本就没有遇到方文。她幻想出了这段故事,方文是个大毒枭,而方文最后又其实是爱她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她大胆的幻想出了,如果方文在离开她后遇见任何一个女孩都会跟那个女孩说,“如果没有李米,我会爱上你”之类的话语,她甚至幻想出了方文每天都会站在隔壁的窗台上拿着望远镜之类的玩意偷拍着自己。

但一切都只是她天真的猜想。其实方文早就离开了人世,那信是他死前写好的,然后死后托人隔几天便寄出去,好让她有心灵上的寄托,然后慢慢的忘记自己,谁知道李米在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后便疯了,还当起来了电影编剧,而后便写出了这样一段美好的故事,美得足以让所有人感动。

ps:真的很喜欢最后一出:

“我们上中学的时候相爱,后来一直在一起。我们学习成绩都不好,都没考上大学,他爱看武侠,还有就是跟我谈恋爱。

我们都不起眼,没有人在乎我们,高考结束那天,我们都很沮丧,那天我们也没见面。他从考场出来,花了五块钱,买了一张游泳票,在游泳池里呆了一个下午,明晃晃的太阳下,他第一次哭了。
后来他就开始了出租车司机的生活。后来他跟我说,遇上我是他这么大最开心的一件事。 ”

—李米

18

如果革命胜利了,革命被称之为革命;如果革命失败了,革命被称之为造反。战争也是如此,永远都不存在于对和错。只是你站得阵营不同或价值观不同,导致你眼中的战争有了正义和非正义之分。

  

错的是人类本质中残暴的一面,总是自相残杀,然后自我反省,然后再次自相残杀。反复如此,只要世界上还有人类,就会有争斗,就会有战争。

  

至于所谓的侵略战争,任何一个国家强大到一定的阶段,所滋生出来的野心和占有欲都会促使其去发动一场侵略战争,这源于任何动物都必须遵守的自然界第一定律–弱肉强食。如果你是狮子,你不会认为吃羊是不对的。如果你认为吃羊是不对的,那么只能说明你现在还没有成长为一只狮子,等到你长成的那天,你也会张开你的血盆大口。

  

一般的食草动物都具有防御倾向,眼睛偏向两侧,时刻警惕左右甚至身后的潜在杀手;而食肉动物则具有侵略性,双眼偏向中间,用于紧盯着猎杀的对象。

  

照照镜子就知道自己天生就是具有侵犯性的动物。而人类却一定要以高等动物自居,摆出一副文明的姿态,杀了人以后还要去反思着为什么会去杀人这种天性问题,不管反省得多深刻都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你天生就是个杀手。

  

没人敢保证,第三次世界大战永远将不会发生。所以说,爱因斯坦应该得到诺贝尔和平奖,因为他让世界多和平了几十年。如果没有原子弹,也许第三次世界大战已经载入小学生的历史课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