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23

我是认真的

2009-11-23 11:30 1 Comment »

我从不是个认真的人,在懂得惜时惜物前,从未认真得过过每一天,也极少认真得对待人,对待事,这个坏习惯会让人失去许多,但回望时最为惋惜的还是那些被浪费的时间。

我曾在小雨中对喜欢的姑娘告过白,也曾在樱花树下向爱着的姑娘许过承诺。当然,这是两姑娘。但在做这两件事时,我是认真的。

一个人一辈子该会许下多少个承诺?我想两个足矣。一个给自己,一个送别人。可能我贪心了,两个都想要。因自觉和曹贼一样,天性多疑,很难相信人,我知这样不好,也想达到“相信一切人,怀疑一切事”的那种境界,只是尚未参透两者的区别,所以暂时还做不到。我不信他人,因而也未曾期望他人来信我,故赠人以承诺实属多余。

可惜在想通这点之前,还是不知好歹得向人许了一个。说出的话泼出去的水,收不了。于是只得把它记下,想着如何去完成它。可惜有些事,想着很轻松,做起来却不容易。其实有时候并不是事情太困难,只是我们想得过简单。

承诺应该是有前提的,它如合同一般,有义务才有权利。应该是种逻辑上的蕴含关系。当然,你非痴情的把它看成双蕴含那也没辙。你可能认为这样的说法亵渎了你心中神圣的东西,但你也许并没意识到,任何没有根基的东西都只是海市蜃楼,浮影而已。它美丽诱人,但终究会破灭。

承诺有所好处是可以当作动力,一件事你默默的在心里想要把它完成,和你把它说出来许给别人是完全不同的。没说之前这事就只关乎你一个人,而一个人的事情往往都会有始无终,因为我们总是对自己太宽容,很少能做到严于己而宽于人,反着来倒容易。而说出来的事,就是两个人的事。你总会觉着有个人监督了一般有了干劲而不敢懈怠。我认为人有种天生就喜欢被人领导和管束的特性,也许人类喜欢领导别人的欲望并没有渴望被人领导来得大—-终归还是个弱不经风的猴子,总喜欢在别人的保护指引和领导下过着无忧无虑的群体生活。

我想把那承诺的事情做下去,虽然它对别人没了意义。但之于我还是重要的,它曾让我正视生活,认真的对待它,快乐而有追求的过着每一天。这点是我忘却的,因为它过于短暂。我希望把它变成一个对于自己的承诺,固然时不待我,要想完全的去达到那个许诺的理想状态是绝不可能的,我可能是个理想主义者,但也绝不信过多的奇迹,我相信的是一份耕耘一份收获,若想在一件事情上取得所谓的成就只取决于两点:一,投入它的时间。二,对待它的态度。二者缺一不可。过去缺态度,所以浪费了时间。而现在缺时间,但拥有了态度。我觉这是 个很好的转变。

如果现在还有什么值得许诺的,只希望对“生活”这跟谁都无情的姑娘说,我是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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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19

对号入座

2009-11-19 11:57 No Comments »

前天下楼不慎滑了下,伤了背。这几天只得卧床修养,除了用手机看看豆瓣和煎蛋,啥都做不了。

无聊时想起一故事,讲的是一男的在许多年后回国来,被邀请参加同学会。他很开心的精心打扮了一番,因为听说当年的初恋这次确定也会出席,他满怀期望的想和她说声好久不见,借此寒暄一通,相互谈谈这么些年都是怎么过的,甚至可以在谈得火热时和她打趣,开着诸如是否也曾偶尔想起过他之类的笑话。

随后他到了约定好的地点,看到一张张熟悉而陌生的面孔,大家三三两两的互相交谈着,看到他了也没人上前来主动搭个话,只是望着他笑,不知为何,这些笑脸让他感到一丝凉意。但他还是一一点头示好。

在人群中找了一圈,终于看见那个梦寐已久的她,但视野中的她一副中规中矩的妇人打扮,走了样的身材套上俗气的衣裳,爬上皱纹的脸化了不合适宜的浓妆,一切都显得那么别扭。无论怎样的富有想象力,也无法在这位妇人身上找到当年那个美丽女孩的一丝影子,他开始怀疑自己的眼睛,又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不管怎样,他还是决定鼓起勇气上前打声招呼,但刚走近点便听到那妇人正和人在讨论这个时季哪个菜市场的猪肉最便宜。他脑中不知怎的突然间充斥了各种各样油腻的东西,一股好像藏了多年的恶心感从胃里翻涌到嗓子眼,他立即冲到洗手间,伏在水池上却什么也吐不出,他拧开龙头,接捧水洗了把脸,想让自己清醒点,随之抽出张面纸来擦脸,镜子里是一个略显发福,圆滚而油腻得令人生厌的胖子。

他突然感觉那个与会的妇人可能是个杀手,她杀死了自己的初恋,盗用了她身份,而大家似乎也都看出来了,只是不说。回想起他们的笑脸下好像都藏着什么,藏着某个阴谋。他越想越觉恐怖,不顾脸上还未擦干的水迹,惊慌失措得冲出洗手间,冲散了人群,一口气逃到夜色中,消失了。

回到住处,他觉得自己失了态,羞愧难当。静下心来,他反思着当年的自己到底喜欢那女孩的什么,难道仅仅就是喜欢那如花的年纪,娇好的身材和美丽的颜容么,一定还得有点什么不这么俗气的理由吧,他实在不敢相信当年口中那真挚的爱就是这么些庸俗的玩意,可他再也想不起自己还爱过她其它的什么了,也许真的还有什么理由是配得上“爱情”这两字的,只是给忘了。但如果真能忘得如此干净,它们似乎又反过来亵渎了那看上去很美的东西。

如果一个人换了张脸,变了个人,那么你还会爱她吗。如果不爱,那么之前你爱的又是什么,难道真的仅仅就只是那一张皮。

最终,他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纠结,翻箱倒柜的找出了一张她的照片,仅剩的那一张。但没想到这样却使他更迷惑了——照片中的女孩和他记忆里那个完美的她也是此般不同,矮小的个子穿了过长的连衣裙,婴儿肥的脸配上古怪的辫子显得格外滑稽。除了青涩的感觉,倒是和刚刚同学会上的那妇人更为神似。

这次他没有再用妄想来麻痹自己,而是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来,把手中的照片给点燃了。躲在那火焰后,他笑了——笑得和当年第一次遇见那女孩时一样开心。

十一 15

当年那场雪

2009-11-15 10:59 No Comments »

记得有年大雪,只花了一堂课的功夫就铺了一地白,全校和疯了似的,铃声一响便全都冲到操场,把只有纸片薄的一层白雪踩个稀烂,成了一坨坨黑泥。还真有人特有情趣的随手抓起一把就打起雪仗来,不知是他们准心太差,还是热情太浓,全不把校友当外人了,认识不认识的都扔。反正我只下来了一会儿就中了几弹,每次想找谁扔的,都只能看到一双双无辜的眼睛。我不记得大家为什么会这么疯狂了,可能是头年没见到雪,也可能是快到寒假了,只记得他们看起来都很高兴,而那种高兴是难以言语的,我想它一定有什么不凡之处,否则何以留下如此深刻的印象。

当然这样的良辰美景我也不能闲着,我得一边躲着不明来历的雪球,一边寻觅漂亮姑娘来配着美景,这就像喝美酒一定要配个好菜一样,赏美景就一定得配个好姑娘,否则都觉着对不起老天爷,人老人家容易么,一把年纪,为了给你造个景在天上费劲给您撕泡沫花子,你不趁这浪漫劲儿拯救一单身女青年就太不是个东西了。

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我给发现特漂亮一姑娘,米色外套,短发,正在不远处横穿操场,为了有上前搭话的机会,我很邪恶的在心中默念了几句咒语:“滑倒,滑倒,滑倒……”说还真巧,我刚念到一半,操场另一角上一胖妞还真给滑倒了,当时把我给吓得,还以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先给了个超能力好让我长大了去拯救世界,可一不小心被我给提前试出来了。当时我就立刻跑回了教室,喘了口气,定了定神,然后拿出张十块的试着把它变成红色。

好像就是那场大雪过后的圣诞节,我送了那女孩一条围巾作为礼物,她隔天就戴上了,连着一星期,没见摘过。我那个高兴得,每天都得意儿笑,得意儿笑的,好像中到头奖似。而今回想起来,觉得特傻。也只有那样的年纪会干出那般傻事,但可能也只有那样的年纪才能体味到那般快乐。长大后,朋友变多了,真心话却少了;微笑变多了,快乐却少了。也许那片纯真就和地上的白雪一般,时间久了,踩的人多了,自然也从纯白的雪花变成了路旁的泥泞,而现如今也唯有靠回忆当年干过的那一件件傻事来聊以慰寄了。

十一 12

独自老去

2009-11-12 15:24 No Comments »

当和人在一起时,我很少做梦,特别是梦见身边的人,做得大抵是些好莱坞式的科幻动作片,怪不得广电总局老是不愿引进米国的片子,原来那些老人家是用心良苦,帝国主义真是邪恶,老是向我们输入那些精神鸦片,害咱连觉都睡不好,这样不好。

而这一年来习惯了独来独往,便更少做梦了,不过但凡有梦,准是些过去熟识的友人。而且像是大杂烩似的,经常梦见类似教室的地方,里面坐满了初中的朋友,高中的老师,大学的同学,反正怎么混沌就怎么来就是了。显然这说明了记忆开始模糊在一起,像无数错乱的细绳不清不楚的绞合在一起,叫人难以捋清。我想再给个年把的光阴,它们准成浆糊。

也许是没了梦,所以总是在睡前或醒来的那段半迷糊状态里,自觉不自觉的抽离出些片段:它们梦一般,但又格外清晰;觉着还没醒,但眼已睁圆;感觉是回忆,可又没了印象。有时常常在这些画面里觉察到了某个细节,猛地惊醒来,使劲得回忆当年是否真有做过那样的傻事。但一切都不能确定,世事变迁得让你无法断言任何一个场景,它们都是那么亦真亦幻。也许,我们真的老了。

有时明明见到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短发从身前走过,但转瞬又变成了白色上衣的马尾。我料想她们可能都曾真实的存在过,只是再也想不起来了,尤其是脸。你说就算是梦,也不给个痛快,来个全套会死么,干嘛老是不能回个头来让人瞧瞧。

其实从许多地方可以看到,我们开始不再年轻。身边的人渐渐开始排着队的走向那个叫做爱情的坟墓,尽管有人以后还会走出来,但进去时起码都是心怀感激的;许多过去的想法回忆起来,觉得弱智万分;良久不见的人重逢在一起,只会谈论当年的傻事,因为现在已没了别的共同话题;一起长大的发小都不见踪影,哪怕有 天真的在街上偶遇,也许是会寒暄几句便各走各的。就像曾用来劝解别人的那句老话:“谁不是谁生命中的过客。”有时,只要记得就已足够—-“当你不再拥有时,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不再忘去。”

当我们真的老去后,可能怀念的就不再是某个具体的人或事,而是那些流逝的时光。一切都抽象了,可以说谁都没记住谁,大家记住得都是自己的岁月,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在他生命中留下过怎样的印迹,终究只能成为这个漫长而沉闷的故事中一丝丝点缀。

十一 11

光棍节

2009-11-11 0:45 No Comments »

记得好几年前开始写博客是因为看到一个女孩的日志,当时特感谢世上有了博客这东西,觉着它能让你当个旁观者静静的看着别人的世界,而又不用去打扰他人的生活。就像那首老歌唱的,你在台上低吟浅唱着,而我永远都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看客。而看客和歌者之间的距离,让大家都很舒服。

当然,那是一个白痴的年纪。说到白痴,想起一句话来:谁年轻时没爱过个把人渣。那天看了一帖,大约就是让人写下最想对前任男/女朋友说的话,里面基本分几派:一是让前任还钱的。看来以后和人分手时一定要记得把钱还干净了,这年代太疯狂,你不可能爱一个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恨一辈子,但你却可以很容易让人记一辈子—-找他借钱然后打死不还。另一类基本都是诅咒前任的,这类多半都是遭人劈腿,都说最毒妇人心了,男的最多骂花心的女友一句贱人,而怨女们基本可以在记恨你多年以后还不忘把你祖上八代都再次问候一遍。所以说了,得罪谁都别得罪女人。

想说的还是最后一群人,他们几乎都只留了三个字:“后悔了”。这世上就是没后悔药可吃,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我长期以来认为最正确的真理:人的基本属性不是有思想,而是会犯贱。老实说,我没见过不犯贱的,特别是在感情方面,套用那话可以这样说,“某人说他不犯贱,从来没犯贱过,你赶紧上去记住他长什么样,您见到不要脸本人了。”

但好玩的是“后悔”并不单代表同一个意思:一半后悔的人是觉得和那人分手了挺后悔的,而另一半是觉得当年怎么眼瞎到看上那人了。就算是同一个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回想起当年同一段恋情,怀着的心境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天差地别的。这厢觉得特美好,另一边却觉得倍恶心。这就是爱情—-其实你永远都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已,当然怀揣着一特甜美的梦在白天里梦游也是件很幸福的事儿,但可悲的是你不可能和你的另一半幻想成一模一样的,这就和你无法与另一个人做同一个梦一样简单的道理。

所以最理想的状态是一个人醒着,让另一个人甜蜜的去梦。这可能是维持美梦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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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一年一度的光棍节到咯。

十一 05

混血王子

2009-11-05 22:20 No Comments »

不管什么片子,看过书后再看电影就总觉得是在看幻灯片,只是一个个镜头闪现而已,没了其他感觉。我并不喜欢哈利波特,觉着挺小孩,但只要它一上映,却还是屁颠屁颠的去电影院看。唯一不确定的是凤凰社那部到底去没去,印象中好像去了,又好像没。觉得去了的原因是我从没落下过一部,理应是去了;而觉得没有去是因为不记得和谁一起去的,既然没个同去的人,又应该是没去。去没去不是个问题,问题是那段日子的记忆好像全然都不见了,回想起来一片空白,似乎像<美丽心灵的永恒阳光>中那般被抹去了记忆。

虽然始终觉得葵花教主怪恶心的,但他的一句话还是挺喜欢:“那些曾经以为念念不忘的事情就在我们念念不忘的过程里,被我们遗忘了。”这话记了好久,没有忘过。它确实很在理,特别是在年少时觉得份外贴切,那时无知得觉得有些事情应该忘不掉而受煎熬,但终了还是发觉没那回事,其实什么都可以忘—-这样反倒更显悲凉。

提起教主,他着实在我幼小的心灵上种了些不灭的种子,它们幻化成一幕幕场景挥之不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从小择书要谨慎,特别是年少无知时最好还是听从长辈的多读些名著,别看弱智的言情。

有个场景是,顾小北在一个寒冬的早上,卖了包子在楼下等林岚,好让她又可以当早点,又可以暖手。

不知怎的,我总忘不掉这一茬。我也看过《圈里圈外》,但并不喜欢。总觉得顾小北和林岚这两个角色挺难忘,特别是书里最后顾小北的那段,他说他什么都听林岚的,宠着她,她要分手也答应她,他总以为林岚有一天还会回到他身边,他以为她只是生气了,气消了便会回来,但没想到她却真的走远了。他爱的方式就是迁就她,但又正是这样的方式让他永失至爱。或许在恋爱中,总有人会犯这样的错。

十一 02

ubuntu 9.10

2009-11-02 16:31 , 1 Comment »

ubuntu 9.10一发布就装上了,替代了本有些问题的9.04。装后遇到几个问题。

问题1,是network-manager无法使用pppoe连接网络。暂时发现只能用之前的老办法来联网—-pppoeconf命令。

sudo pppoeconf

按图形界面配置好后即可以上网,以后也可以使用sudo pon dsl-provider来手动联网。

问题2,就是grub2没有menu.lst文件。早就听闻9.10要使用grub2了,但没有研究过grub2代和1代的不同,导致根本不知道已经取消了原来的menu.lst。对应之前的menu.lst,现在是/boot/grub/grub.cfg这个文件,打开后可以看见几个启动项。但是我没有研究出来如何写才能启动win7,后来发现其实可以直接sudo update-grub让grub自己来搜索机子上已经安装的系统,它可以识别win7系统。自动写的windows 7牵引部分如下:

menuentry “Windows 7 (loader) (on /dev/sda1)” {
insmod ntfs
set root=(hd0,1)
search –no-floppy –fs-uuid –set 3e08ddab08dd6287
chainloader +1
}

以上的红色部分,各机子都不同。其中16进制的字符串其实是windows 7所在磁盘uuid。可以用sudo blkid命令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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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说下9.10的感觉。相比较9.04区别真不大,我升级的唯一目的是9.10中软件库里的各软件版本都要高些,比如ibus,NVIDIA驱动,firefox等等。虽说软件都可以手工编译,但毕竟apt-get要方便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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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用ubuntu,从8.04到9.10,装了也大概四五次,简要总结下经验是:

1.把/home目录单独分出来,免得下次升级系统又得迁移主目录挺麻烦。

2.如果是用liveCD从硬盘安装的时候记得umount isodrive。

3.安装之前最好不要在win下用软件对磁盘进行分区操作,如果操作不慎的话,win下依然可以使用,但ubuntu的安装程序是完全无法读出磁盘分区信息的,因为它和gparted一样,对于磁盘分区表非常严格,不容错。

十一 01

google wave

2009-11-01 13:21 23 Comments »

2009 Google I/O大会后听闻google wave,一直盼星星盼月亮的想体验一把,今天总算是轮到我了,google发来了邀请邮件。Wave的内测提名制度,真是比当年Gmail的邀请制更恶劣。

简要说下第一印象,因还是内测且使用次数有限,所以也都不是定论,google的强大就在于它的不断进步,我坚信wave会越来越完善和强大。

首先,Wave目前最想吸引的并不一定是用户,因为凭google这几个字母就不怕没有用户。它最看中的应该还是开发者,简略看了一下它的API,这绝对是一个会让开发者心动的产品。

其实,优点当然是结合了Email和IM,或者说它确实应该成为下一代的沟通平台(之一),最让人期待的疑问是:Wave今后是否会不仅仅是个产品或平台,而成为一个互联互通的协议。起码我相信,未来的IM必定都是使用同一种开放协议互通友好的,没了目前的群雄割据,而是大一统局面,用户可以自由选择不同的客户端进行真正无边界交流,这才是互联网的本质。

最后,讲目前看到的缺点。或者是这并不是Wave的缺点,而是其他东西的缺点,而这些又制约了Wave本身。

一者是浏览器问题,低能且目光缺陷的IE占据了大量市场份额,而等IE真的支持html5,或者说等微软完全看到标准化的重要性,百分百的从内心深处把W3C当一回事,也许要等到IE的市场份额到60%以下的那一天。

其次是协议问题,作为一个即时工具,HTTP的无状态和无法持续连接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它将带来许多无谓的资源消耗。

再者是javascript的问题,以目前最先进的浏览器和js引擎来带动Wave,我看也是力不从心的。javascript本身的性能问题,将是制约今后所有高级WEB应用的最大障碍。有人说google拯救了javascript这门语言,也许此话过激,但也不是没有它的道理,从Gmail开始,google就将javascript带入一个新的境界,让人们重新开始审视它,重视它。但google今后也将会最为全面的暴露出这门语言的所有缺点。只能期望下一代的js引擎会更加强大(这也是google自行开发浏览器的目的之一),当然也更希望下一代的javascript本身得到本质的改进。

综合这几点,其主要现象就是,一卡,二吃内存。

附送:

好事不能独享,发放google wave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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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09.11.02: 这玩意就是抢手,半天之内,已经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