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好几年前开始写博客是因为看到一个女孩的日志,当时特感谢世上有了博客这东西,觉着它能让你当个旁观者静静的看着别人的世界,而又不用去打扰他人的生活。就像那首老歌唱的,你在台上低吟浅唱着,而我永远都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的看客。而看客和歌者之间的距离,让大家都很舒服。
当然,那是一个白痴的年纪。说到白痴,想起一句话来:谁年轻时没爱过个把人渣。那天看了一帖,大约就是让人写下最想对前任男/女朋友说的话,里面基本分几派:一是让前任还钱的。看来以后和人分手时一定要记得把钱还干净了,这年代太疯狂,你不可能爱一个人一辈子,也不可能恨一辈子,但你却可以很容易让人记一辈子—-找他借钱然后打死不还。另一类基本都是诅咒前任的,这类多半都是遭人劈腿,都说最毒妇人心了,男的最多骂花心的女友一句贱人,而怨女们基本可以在记恨你多年以后还不忘把你祖上八代都再次问候一遍。所以说了,得罪谁都别得罪女人。
想说的还是最后一群人,他们几乎都只留了三个字:“后悔了”。这世上就是没后悔药可吃,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说明了一个我长期以来认为最正确的真理:人的基本属性不是有思想,而是会犯贱。老实说,我没见过不犯贱的,特别是在感情方面,套用那话可以这样说,“某人说他不犯贱,从来没犯贱过,你赶紧上去记住他长什么样,您见到不要脸本人了。”
但好玩的是“后悔”并不单代表同一个意思:一半后悔的人是觉得和那人分手了挺后悔的,而另一半是觉得当年怎么眼瞎到看上那人了。就算是同一个故事里的男女主角,回想起当年同一段恋情,怀着的心境也可以是完全不同,甚至是天差地别的。这厢觉得特美好,另一边却觉得倍恶心。这就是爱情—-其实你永远都只是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而已,当然怀揣着一特甜美的梦在白天里梦游也是件很幸福的事儿,但可悲的是你不可能和你的另一半幻想成一模一样的,这就和你无法与另一个人做同一个梦一样简单的道理。
所以最理想的状态是一个人醒着,让另一个人甜蜜的去梦。这可能是维持美梦唯一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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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一年一度的光棍节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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