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27
本不该指责所谓的英雄,因为他们比许多人都高尚。但高尚的举动,并不代表就是值得推崇的行为,这是媒体需要反思的。
提到媒体,想起之前看的一个新闻采访–“城管将大学生打伤”,记者费尽千辛万苦就为了去证明被打的那个人到底是不是真的大学生,就好像整个报道就为了说明:如果这个人不是大学生,就可以被城管打一样。“大学生”和“城管”两个词放在一起确实很有眼球效应,但这不代表报道事件时可以去忽略它的本质,这个新闻的本质应该是宣传“打人不对”,然后是“城管打人不对”,最后才是“城管打人不对,而这个人巧好是个大学生”。
对于这次的大学生下水救人事件。很想简短的说下看法,但这里不是讨论人,只是单纯论事。过去的事情就是历史,而历史的意义在于指导人们将来的行为,但如果我们不正确的看待历史。错误,将一次又一次的重演,下次会有一群不会游泳的中学生英勇的献出自己的生命,而再次的错误宣传,就该轮到一群小学生下去了,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做是对的。
首先,不会游泳的人永远都不应该下水救人,这是个原则,甚至我夸张的认为应不惜用法令去明确这一点。为什么?救人,是对于他人生命的尊重。而不会游泳的人下水救人,是对自己生命的亵渎。用一种亵渎的方式去表达对同一事物的尊重,是不是有所矛盾。
再则,游泳课应该比音乐课更值得加入教学体系中去中吧。一个不会唱歌的人和一个不会游泳的人,很难去将他们进行横向比较,但如果人人都有机会去学习一种简单的技能就能挽救许多生命,何乐而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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